外资工商注册服务
发布时间:2023-11-20
1、 所需材料如下:
1)外国公司开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公证件(注:复印件公证);(个人投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);投资者护照复印件及当地机关公证件、领事馆或大使馆认证;
2)外国公司银行资信证明原件2份;(个人亦需提供)
3)外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;(个人不需提供)
4)拟设外资咨询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简历一份和一寸免冠照片4张;
5)拟设外资咨询服务公司名称字号5个以上;
6)拟设外资咨询服务公司经营范围;
7)其他相关材料。
以上文件中文翻译稿(注:需盖翻译公司印章)。